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你公司应充实吸收教训,加强对质券法令律例的进修,杜绝此类事务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做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演讲。 2021年12月20日,徐州海伦哲公用车辆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披露通知布告称,你公司因被强制平仓拟减持不跨越1,000万股海伦哲股份,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你公司持有海伦哲股份10,301,300股被财通证券股份无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体例卖出,占海伦哲总股本的0。98%;2022年6月1日,海伦哲披露通知布告称,你公司因被强制平仓拟减持不跨越1,600万股股份,2022年5月30日至6月8日期间,你公司持有海伦哲股份4,007,908股被初创证券股份无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体例卖出,占海伦哲总股本的0。39%。 你公司做为海伦哲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两次被强制平仓减持海伦哲股份的行为存正在减持前未事后披露和初次卖出日距离减持打算披露日不脚十五个买卖日的景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 |